新闻资讯

联系我们

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电话:0791-86610191
传真:0791-86612574
邮编:330025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
      桃花路400号

媒体聚焦

当前位置: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> 新闻资讯 > 媒体聚焦 > 浏览文章
【防范养老诈骗】事关养老诈骗!南昌市举报方式集中公布!
发布日期:2022年06月30日  阅读:  来自:南昌老干部发布

近年来,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、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猖獗,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、家庭和睦和社会大局稳定。为依法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、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,根据全省、全市统一部署,我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,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,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为确保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现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。举报受理范围、部门及渠道公布如下:

01

主管单位:南昌市公安局

受理范围: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宣称“以房养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为名,实施诈骗、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、合同诈骗、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

受理部门: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

举报电话:0791-88893000

举报邮箱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江报路248号刑侦支队

02

主管单位:中共南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

受理范围:利用互联网、手机APP等方式“套路”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;养老涉诈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等问题

举报电话:0791-83881358

举报链接:http://www.nc12377.cn

03

主管单位:南昌市民政局

受理范围: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;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为名,诱骗老年人“办卡充值”“投资”等涉诈行为

举报电话:0791-83986721

举报邮箱:ncmzylfwk@163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4楼413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04

主管单位: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受理范围: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

受理部门: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

举报电话:0791-83987612

举报邮箱:ncszrzyhghjzzb@163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不动产登记大楼1926室

05

主管单位: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受理范围:房地产养老项目涉及的养老诈骗

受理部门:南昌市住建局开发管理科

举报电话:0791-86719154

举报邮箱:894943783@qq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1905室

06

主管单位: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
受理范围:违规张贴、喷涂、书写各类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行为

受理部门:南昌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监督科

举报电话:0791-83986106

举报邮箱:cgjzfjdc@163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299号

07

主管单位: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旅游局

受理范围: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、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

受理部门: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

举报电话:0791-83879069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2109号

08

主管单位: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受理范围: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、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

受理部门: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

举报电话:0791-86819110、83986759

举报邮箱:jdlk86830558@163.com、lljkk6759@163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440号卫生监督大厦三楼

09

主管单位: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受理范围:涉老“食品”“保健品”等领域涉诈问题,以及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

受理部门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

举报电话:12315、0791-88560215

举报邮箱:ncscjgspltk@163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

10

主管单位: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

受理范围:涉老年人非法集资行政违法行为

受理部门: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稳定科

举报电话:0791-83866101

举报邮箱:ncjrwdc@163.com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

以上列举受理举报内容范围,以各受理单位部门为准。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,利用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南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5月13日